沅陵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3-12-25 16:24:5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797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洁 张治宇)近日,沅陵县警方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在盘古乡沅江黑岩水域有人驾船使用网具捕鱼。经过民警的线索研判和现场蹲点守候,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唐某、粟某、刘某某、吕某某、张某某等6人,成功打掉一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小船深夜潜行
2023年11月18日,沅陵县盘古乡沅江黑岩水域,平静的湖面泛起了阵阵涟漪,6名盗鱼者正驾驶一艘农用船趁夜色用电机在偷偷捕鱼。他们提前在盘古集镇河堤上踩点并将事先准备的电机装备和船只藏在路边隐蔽的丛林中。河堤上醒目树立的退捕禁捕招牌也未能阻止其进入保护区水域。
湖边的居民发现探照灯在沅江水域内不停闪烁,意识到有人深夜驾船盗鱼,随即报警。
民警果断出击
根据报警群众描述的情况,沅陵警方判断,极有可能存在盗鱼行为。他们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附近的灯光仍然在闪烁,民警果断靠近来不及收网的捕鱼船,迅速将宋某某等6人控制,在船上查获近百条渔获物,作案工具电瓶1个、机头1个、电网1张、超强吸浮王1个等。六人束手就擒,如实交代了作案的全部过程。
悔恨不已的盗鱼者
初审时,宋某某等人虽然承认在沅江结伙破坏性捕鱼的犯罪事实,但以为捕捞鱼只为挣钱补贴家用,并未伤害他人,不存在很大的主观恶性。经过法制教育,他们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肆意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未来的生存环境,损害的是子子孙孙的环境及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利益。6名犯罪嫌疑人追悔莫及,
经审讯,宋某某、唐某、粟某、刘某某、吕某某、张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对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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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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